國立金門大學資訊工程學系(實驗)電腦教室使用規則
國立金門大學資訊工程學系(實驗)電腦教室使用規則
103年9月16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
1. 至本系上課之班級,請任課教師負責督導該班做好整潔工作,如未依規定維持整潔者,下學期申請時將不予受理。
2. 為確保同學使用電腦教室期間能有一安全無虞的使用環境,以及確保同學自身安全,請同學們確實遵守不可任意開啟或關閉電腦教室主電源。
3. 本系電腦教室開放時間依據每學期開學時之公告辦理。
4. 為維持電腦教室避免遭老鼠、蟑螂、螞蟻等侵害,嚴禁在教室進食及攜帶含糖飲料,不聽勸告者記申誡乙次,累犯者加倍處分。
5.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勿使用非法軟體並遵守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。
6. 嚴禁在教室打電動玩具,經查獲者隨身儲存裝置沒收,經警告不聽者依校規處置。
7. 使用本系電腦設備,遇有任何問題請知會助理或工讀生處理,任意搬動設備或拆移電腦各週邊設備者,不聽勸告者記申誡乙次,累犯者加倍處分。
8. 使用本系電腦設備,本系可取消設備使用權,因而造成設備損壞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
9. 故意損毀或偷竊機器設備、圖書等,除取消本中心設備使用權,並依校規議處。
10. 暫停開放時機:
a. 本系如為配合教育部等上級單位夜辦活動之需要時,得暫時停止開放。
b. 期中、期末及學期開始前,做二級全面保養時,本系得暫時停止開放。
c. 電腦設備損壞率高,做臨時修護時,本系得公告暫時停止開放。
11.本管理規則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