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源慈善基金會113學年第2學期請用印簽名「合格者清冊」、114學年第1學期助獎學金申請
發布日期 :
2025-01-17
一、113學年第2學期助獎學金:
對象沿用113學年第1學期舊生,113-2「合格者清冊」pdf檔請 學校承辦師長查收e-mail,
1.開學時,如有轉學或休學或退學之學生,請務必e-mail告知取消其申請資格,並將已用印簽名之合冊正本修改人數及金額,修改處務必請加簽姓名;或是請基金會重新製作更新版之「合格者清冊」pdf檔。
2.請於114年2月18日前,
掃描A3尺寸「113-2合格者清冊」pdf檔正本彩色版至基金會public@gycf.com.tw
※正本請學校保存,不需要郵寄掛號至基金會!
※請學生簽名前,再次確認資料無誤,如有錯誤,請於錯誤處畫2條橫槓,並於空白處更正正確及加簽姓名,感謝!
學校端(要完成以下4項)
□1.學校關防大印 □2.各主管簽名 □3.各主管蓋職章 □4.各主管簽西元年月日
學生端(要完成以下1項) □1.學生簽名
二、114學年第1學期助獎學金:
因應某些學校想讓學生提早準備申請應備文件,故即日起開放申請,收件截止日114年5月15日: 「低收入戶」、「中低收入戶」、「特境家庭子女」、「中低身障」、「弱勢兒少」、「弱勢家庭子女」、「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」
※請注意其中2個身分別「弱勢家庭子女」、「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」的113年度所得稅清單、113年度財產清單必須等到114年5月1日起才去國稅局申請,才申請的到完整的113年度資料。
※基本上學生只需看『步驟3.【申請書】之P7應備文件第1至第9項』或查看「附錄二-應備文件第1至第9項」,即可了解如何申請,如需了解填列步驟注意事項及相關提交日期,請直接查看「附錄三-簡易填寫、列印、上傳步驟(高中職至大學)」
(一)平均成績及名額:
助獎學金申請對象為高中職至大學。大學平均成績75分以上,高中職平均成績60分以上(成績務必達標)。助獎學金各校可申請名額,請查閱附錄一。
備註:
其中如有「113-2之大學4年級舊生、高中職3年級舊生」將於114年6月份畢業,請勿申請114-1助獎學金(因畢業生、延畢生皆無法申請助獎學金),其畢業生從缺之名額請找其他學生遞補申請(目前就讀大學1~3年級的學生、高中職1~2年級的學生)。而原本「113-2之大學1~3年級舊生、高中職1~2年級舊生」於114-1尚在就讀,故可延續申請(需重新提交114-1之所有應備文件),以上不管是遞補之新申請學生或舊生,皆須重新提交應備文件。
(二)一律採用郵局存摺帳戶:
1.新申請學生請務必提交郵局帳戶存摺封面,
2.舊申請學生請使用原始提供(113學年第2學期)之郵局帳戶存摺封面;如非郵局帳戶者,請更換成郵局帳戶。
3.請務必告知學生自簽名印領清冊起至匯款助獎學金前,請勿更改姓名及帳戶資料,否則將取消該筆助獎學金。
(三)請學生及承辦師長務必至基金會官網「最新消息-文件下載專區」下載所有更新版相關申請表件:
1.2025/4/30前學生相關填列流程如上圖
2.2025/5/15前,請承辦師長彙整合併各學生提供之「113-1申請總表(內含應備附件一至九)」excel檔,至單獨一個excel大表(下列稱「申請總表大表」):
備註:
自行按照順序歸列學生編號資料,假設貴校有10位學生,則113-1申請總表excel檔大表就會有10列各欄位學生資料,及內含編號 No1.至編號 No10.的家庭成員各欄位資料(例【申請總表】的編號1號學生對照【編號 No1.家庭成員】填列;【申請總表】的編號2號學生對照【編號 No2.家庭成員】填列,依此類推)。
3.彙整「應備文件」pdf彩色掃描檔及相關電子檔(例申請總表excel、自我專長影片)上傳敝基金會雲端:
(1)紙本彩色掃描pdf檔:
經師長承辦人核對各學生「應備文件」紙本全數繳齊無誤後,請各學生按照步驟3.【申請書】之P7應備申請文件第1至第8項(或查看附錄二)依序排列,並掃描成彩色pdf檔。
(2)鼓勵提交,非必備文件:
如有提供「自我專長」電子檔(影片),請記得加附自我專長相關資料之同意書正本彩色掃描檔(附件四之三)。
(3)勞請上傳雲端後,務必告知基金會,因此系統無告知功能,無法知道何時有何校上傳資料。
三、「弱勢家庭子女」、「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」
(一)「全戶定義者」正常情形包含以下 6 項:
1.(1)申請學生本人(包含未婚或離婚或喪偶)、(2)已婚之學生本人(需加計其配偶)、
2.學生之父母且為監護人(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,無論是否同戶籍)、
3.監護人(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,無論是否同戶籍)且無勾選「特殊情形」、
4.與學生同戶籍之祖父母(無論是否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)、
5.未婚之兄弟姊妹(未婚無論是否同戶籍;離婚或喪偶視為「未婚」之兄弟姊妹)、
6.已婚且同戶籍之兄弟姊妹
(二)113年度『全戶』之所得稅清單,計算規定如下:
1.平均每人每月所得要低於NTD15,366元。(指該年度全戶之加總金額/12個月)
2.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NTD112,500元以下。(此為公式套出利息收入換算本金)
3.全戶不動產總值NTD6,500,000元以下。
四、2025/2/28前,
1.尚未至廣源慈善官網會員專區註冊會員之師長:
勞請抽空上網註冊會員,方便日後上傳學生所有申請應備文件。操作步驟,請查閱e-mail。
2.尚未加入廣源慈善line群組之師長:
勞請抽空掃描QR CODE加入,方便e-mail擋信時,即時得知最新消息,及方便基金會統一回答相同問題。
3.113-2及114-1如有更換新承辦師長:
勞請務必e-mail告知姓名、職稱、電話、e-mail、處室,並加入上述官網註冊會員、line群組,方便連絡及相關作業,感謝!
五、可提交文件,但不見得會補助:
1.「考取技術士證照獎學金」過往是當各校申請金額未達預算時,會提供給有提交「申請截止日往前推算一年內取得之技術士證照」者,但需告知學生有提交不見得會補助,尤其這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是由基金會董事做主,所以學生依然是可提供技術士證照,但是否補助不一定。有提交者,記得申請書第3頁要簽姓名。
2.「自我專長」比照上述,學生依然是可提供「具供他人學習之實際教學內容之自我專長電子檔」,錄製成可學習分享之影片檔(建 議將副檔名 WMV 之檔案轉檔成 AVI 1000MB 以下或是 MPG 300MB 以下),或聲音檔,或文字檔內容,但內容優秀者是否獎勵不一定,因為此項目原本就是純粹鼓勵多分享。有提交者,記得「提供自我專長相關資料之同意書(附件四之三)」也要一併提交。
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即日起至114年5月7日前至課指組申請。
對象沿用113學年第1學期舊生,113-2「合格者清冊」pdf檔請 學校承辦師長查收e-mail,
1.開學時,如有轉學或休學或退學之學生,請務必e-mail告知取消其申請資格,並將已用印簽名之合冊正本修改人數及金額,修改處務必請加簽姓名;或是請基金會重新製作更新版之「合格者清冊」pdf檔。
2.請於114年2月18日前,
掃描A3尺寸「113-2合格者清冊」pdf檔正本彩色版至基金會public@gycf.com.tw
※正本請學校保存,不需要郵寄掛號至基金會!
※請學生簽名前,再次確認資料無誤,如有錯誤,請於錯誤處畫2條橫槓,並於空白處更正正確及加簽姓名,感謝!
學校端(要完成以下4項)
□1.學校關防大印 □2.各主管簽名 □3.各主管蓋職章 □4.各主管簽西元年月日
學生端(要完成以下1項) □1.學生簽名
二、114學年第1學期助獎學金:
因應某些學校想讓學生提早準備申請應備文件,故即日起開放申請,收件截止日114年5月15日: 「低收入戶」、「中低收入戶」、「特境家庭子女」、「中低身障」、「弱勢兒少」、「弱勢家庭子女」、「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」
※請注意其中2個身分別「弱勢家庭子女」、「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」的113年度所得稅清單、113年度財產清單必須等到114年5月1日起才去國稅局申請,才申請的到完整的113年度資料。
※基本上學生只需看『步驟3.【申請書】之P7應備文件第1至第9項』或查看「附錄二-應備文件第1至第9項」,即可了解如何申請,如需了解填列步驟注意事項及相關提交日期,請直接查看「附錄三-簡易填寫、列印、上傳步驟(高中職至大學)」
(一)平均成績及名額:
助獎學金申請對象為高中職至大學。大學平均成績75分以上,高中職平均成績60分以上(成績務必達標)。助獎學金各校可申請名額,請查閱附錄一。
備註:
其中如有「113-2之大學4年級舊生、高中職3年級舊生」將於114年6月份畢業,請勿申請114-1助獎學金(因畢業生、延畢生皆無法申請助獎學金),其畢業生從缺之名額請找其他學生遞補申請(目前就讀大學1~3年級的學生、高中職1~2年級的學生)。而原本「113-2之大學1~3年級舊生、高中職1~2年級舊生」於114-1尚在就讀,故可延續申請(需重新提交114-1之所有應備文件),以上不管是遞補之新申請學生或舊生,皆須重新提交應備文件。
(二)一律採用郵局存摺帳戶:
1.新申請學生請務必提交郵局帳戶存摺封面,
2.舊申請學生請使用原始提供(113學年第2學期)之郵局帳戶存摺封面;如非郵局帳戶者,請更換成郵局帳戶。
3.請務必告知學生自簽名印領清冊起至匯款助獎學金前,請勿更改姓名及帳戶資料,否則將取消該筆助獎學金。
(三)請學生及承辦師長務必至基金會官網「最新消息-文件下載專區」下載所有更新版相關申請表件:
1.2025/4/30前學生相關填列流程如上圖
2.2025/5/15前,請承辦師長彙整合併各學生提供之「113-1申請總表(內含應備附件一至九)」excel檔,至單獨一個excel大表(下列稱「申請總表大表」):
備註:
自行按照順序歸列學生編號資料,假設貴校有10位學生,則113-1申請總表excel檔大表就會有10列各欄位學生資料,及內含編號 No1.至編號 No10.的家庭成員各欄位資料(例【申請總表】的編號1號學生對照【編號 No1.家庭成員】填列;【申請總表】的編號2號學生對照【編號 No2.家庭成員】填列,依此類推)。
3.彙整「應備文件」pdf彩色掃描檔及相關電子檔(例申請總表excel、自我專長影片)上傳敝基金會雲端:
(1)紙本彩色掃描pdf檔:
經師長承辦人核對各學生「應備文件」紙本全數繳齊無誤後,請各學生按照步驟3.【申請書】之P7應備申請文件第1至第8項(或查看附錄二)依序排列,並掃描成彩色pdf檔。
(2)鼓勵提交,非必備文件:
如有提供「自我專長」電子檔(影片),請記得加附自我專長相關資料之同意書正本彩色掃描檔(附件四之三)。
(3)勞請上傳雲端後,務必告知基金會,因此系統無告知功能,無法知道何時有何校上傳資料。
三、「弱勢家庭子女」、「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」
(一)「全戶定義者」正常情形包含以下 6 項:
1.(1)申請學生本人(包含未婚或離婚或喪偶)、(2)已婚之學生本人(需加計其配偶)、
2.學生之父母且為監護人(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,無論是否同戶籍)、
3.監護人(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,無論是否同戶籍)且無勾選「特殊情形」、
4.與學生同戶籍之祖父母(無論是否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)、
5.未婚之兄弟姊妹(未婚無論是否同戶籍;離婚或喪偶視為「未婚」之兄弟姊妹)、
6.已婚且同戶籍之兄弟姊妹
(二)113年度『全戶』之所得稅清單,計算規定如下:
1.平均每人每月所得要低於NTD15,366元。(指該年度全戶之加總金額/12個月)
2.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NTD112,500元以下。(此為公式套出利息收入換算本金)
3.全戶不動產總值NTD6,500,000元以下。
四、2025/2/28前,
1.尚未至廣源慈善官網會員專區註冊會員之師長:
勞請抽空上網註冊會員,方便日後上傳學生所有申請應備文件。操作步驟,請查閱e-mail。
2.尚未加入廣源慈善line群組之師長:
勞請抽空掃描QR CODE加入,方便e-mail擋信時,即時得知最新消息,及方便基金會統一回答相同問題。
3.113-2及114-1如有更換新承辦師長:
勞請務必e-mail告知姓名、職稱、電話、e-mail、處室,並加入上述官網註冊會員、line群組,方便連絡及相關作業,感謝!
五、可提交文件,但不見得會補助:
1.「考取技術士證照獎學金」過往是當各校申請金額未達預算時,會提供給有提交「申請截止日往前推算一年內取得之技術士證照」者,但需告知學生有提交不見得會補助,尤其這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是由基金會董事做主,所以學生依然是可提供技術士證照,但是否補助不一定。有提交者,記得申請書第3頁要簽姓名。
2.「自我專長」比照上述,學生依然是可提供「具供他人學習之實際教學內容之自我專長電子檔」,錄製成可學習分享之影片檔(建 議將副檔名 WMV 之檔案轉檔成 AVI 1000MB 以下或是 MPG 300MB 以下),或聲音檔,或文字檔內容,但內容優秀者是否獎勵不一定,因為此項目原本就是純粹鼓勵多分享。有提交者,記得「提供自我專長相關資料之同意書(附件四之三)」也要一併提交。
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即日起至114年5月7日前至課指組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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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1290422_4_a6f07a8e6fe03bc02a452aec31226b9e_1140000141_Attach4.docx
1141290422_5_a6f07a8e6fe03bc02a452aec31226b9e_1140000141_Attach5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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